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真有一个软饭王系统 > 第162章 我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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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的书包里,有纸有笔。

    冯浩的笔还是上次住瑞吉拿回来的【狗头】。

    大约普通人就是这样,住五星级的酒店,会把多余的拖鞋啊,牙具,剃须刀什么的都带回来。

    可能这些东西的价值还没有房价的百分之一,但是总觉得不拿就浪费了。

    但是跟女孩子一起,就不太方便拿。

    可是顺手,还是拿了一支笔。

    控制不住,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免费的不拿,心情会不好。

    瑞吉的笔是白色金属的,做的很精致,白色的笔身,头头一个金色的帽子,笔身纤细,有分量感,一转,就可以把笔头收起来,很适合出门带着,随手写点东西什么的。

    翻开小笔记本,这是宿舍里随手拿的,白纸草稿本那种,差不多a4纸一半大小。

    冯浩小时候挺喜欢画画的,搬家的时候,他看到爸妈床底下还有一箱子他小时候的涂鸦,画的还挺像模像样的,后来还去学过一阵子素描,再后来,普通家庭的应试教育,感觉还是要正经读书考试升学。

    画画不是天才,成不了梵高,靠美术特长高考,是文化课实在不行的一条路,文化课可以,就正常读书考试,这样最省钱。

    连冯浩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有这个爱好。

    小时候画了满满一大箱子的画,占着爸妈床底下很大一个空间,搬家他们也舍不得丢,继续搬到新家了。

    冯浩此刻拿着瑞吉顺来的圆珠笔,在白纸上,寥寥数笔,他画了一个人,第一次见到的倾倾。

    当时统子还在他脑海里叫嚣,这是个单身富婆。

    那时候也没有多想,刚刚接手统子,磨合期,迷茫新鲜莽撞。

    而且宿舍联谊,就是嘴上花花,实际啥都不敢,可能更多是无效社交。

    那时候眼里的苏倾倾,高冷,难以接近,高挑,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和他和整个背景其实都有点格格不入。

    印象深刻。

    好像也很神奇,两人在同一所学校,都快四年了,应该是有机会碰到过?或者真的完全没有机会,两人完全没有交集,两个人就算擦肩而过,这个画面都是灰色的,没有任何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