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不应该呀。
实在想不通,我得问问她:“这是啥?礼物吗?我是不说过,你不用给我买嘛。”
“是的,它是一支笔,我想你有可能会用到,而且也不贵就买下来了。”
“笔?”疑惑的我确实也听说过,中世纪欧洲是用羽毛笔的,看来就是手里这样的没错。
女人欣喜地点点头,再结合她的此番心思,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了。于是我边扭捏着边应付收下,以至于自己连谢谢都忘了说。
一通咣咣砸门,缝隙中探出个小脑袋瓜,上边挂着两条金黄色的麻花。
“嘿,格蕾丝,我回来了。”
之前并未有什么想法,现在却总感觉有些别扭,原因是这一个名字代表了俩人。
“哦,约翰,这位是?”
“要不你自己来介绍吧?年纪稍大的格蕾丝女士。”
这其中关系本来就够复杂,自己都觉得别扭得不行,更别提给他人解释清楚了。
于是我准备把问题抛给当事人,但少女格蕾丝却提前抢答。
“什么?问你呢,叫我干嘛?”
“她没叫你,可爱的格蕾丝。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也叫格蕾丝,认识你爸爸。”
“这样啊,那好吧。不过你来这儿是?怎么没见到父亲呢?”
“我们进去说好吗?能不能把孩子们也叫来呀?”
“嗯,唔,呃……”姑娘抿起嘴,做出思考状,并连续清嗓。
“是啊,我们进去吧,有件事得通知大家。”有了我插话,女孩儿纠结之下,还是将我们一同迎进去了。
进入院中,少女立即遁去身影。她是去呼唤散乱四处的孩子们,整个视野里一片闹哄哄。我和女人则信步小院,短短几步路远,她接连感叹,啥都没变。
这里曾经是什么样,我管不着。但我知道,人回到故土时最心软,也最心酸。
“没变还不好?”
“当然好,有家的味道。”
“考不考虑留下?”
“……”女人眼含热泪,似哭似笑。
可能问得太突兀,我赶忙解释道:“劳伦斯不在,总得有人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