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混蛋。
不知道老家伙从哪里学来的书法,用毛笔歪七扭八地写了一幅字送给他。
“为万世开太平!”
这当然是道德绑架,但男人清楚,如果自己不帮助老师,老师身边或许真的就无人可用了。
很快,毕业典礼落下帷幕,临近最后毕业的时日。
男人被秘党抓捕,理由是闯入冰窖禁地试图盗走学院的所属物。
希尔伯特·让·昂热作为他的老师,剥夺了男人执行部专员的身份,为了以示警戒,同时撤销了男人的学位证书,剥夺了他的学籍,在用炼金术封存住男人的记忆后将其遣返回了中国。
为了什么呢?
是什么值得他为此浪费宝贵的大把青春呢?
他本来可以在异国他乡大放光彩、出人头地,和他的亲兄弟一起联手叱咤风云,毕竟他们都是天纵之才,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了s级的执行专员,只要他想,那么屠龙这本史诗传记上必然会有他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也应该抽着雪茄披着风衣,面对巨龙谈笑风生,踩在咆哮轰鸣的哈雷背上竖起别了黄金的领子。
而不是蜷缩在无名小城里成为一位丈夫或是一位父亲,每天不是在和柴米油盐打交道就是在训斥中讪笑。
“看着我,”丽莎攥紧了纤细的手掌,“路谷城!”
男人默默取下了鸟嘴面具,露出那张路明非再熟悉不过的脸,那张饱经风霜却不曾垮塌的脸。
路麟城的弟弟,路谷城。
如果路明非在这里一定会惊讶地合不拢嘴,难怪他会觉得夜枭有些发福,黑袍下的身材给他一种熟悉感。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是叔叔,因为那个塞给他一大把零钱的叔叔不应该是个混血种,而是一个陪在婶婶身边、撑起一家三口的中年汉子。
“丽莎,我只是不想后悔而已,”路谷城平静地对上女人的视线,“我已经组建家庭了,我很爱他们。”
“不想……后悔……所以你不惜毁了自己的人生吗?”
“如果这样可以拯救所有人的话,”声音不轻不重,路谷城似乎毫不在意,“我不会犹豫。”
“更何况,现在的我,很满足。”
路谷城不知道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