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当做钱给偷走了。
确实想不起来,买完票回来,陈可馨的户口本还在不在。
她和邵卫国的还在,里面夹着她和林姐的火车票。
静静的想了很久,也只能算了。
还有三天的时间就要离开,她只能带着陈可馨一起了。
她自己的时间可以往后拖,但是邵卫国的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去报道的学生。
这边申请了提前报道,那边的日期也得跟上,这事不能拖。
再说,就算发电报去让陈家的父母补办,然后寄过来,那也不是十天半个月能解决的事。
现在也就是打电话和发电报快一点,要是寄东西,遇到点情况,一两个月都未必能收到。
陈可馨只能先和她去松海了,其他的以后再说。
还好之前就开了介绍信的,邵卫国又是军人,一路同行,陈可馨的户口本丢了,坐车问题不大。
陈可秀其实依旧怀疑她,只是没有任何证据,况且她已经不能百分百肯定,户口本是在家里不见的。
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是她弄丢了,那她也不能说是陈可馨偷偷藏起来的。
冤枉人的事,她不做。
退一万步说,就算是陈可馨丢掉了户口本,她目前也只能把人一起带走,回头再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