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婷松了口气,可也不免威胁,"以后人是我的,你不能联系。"
华兰微微一笑,并不争辩。
还真是够蠢的。
等到上班,余婷才收到回信,可信件拒绝了她见面的请求,里头还有一个小故事。
文笔没那么细腻了,不过简练了很多,但是依旧能看出是同一个风格,是同一个人写的。
她琢磨了一个上午,还是下定决心,打算冒风险求合作。
在信里直言不讳:“我知道你不想让人知道你的身份,但是故事的价格很低,一个故事最多三块钱。我一个朋友很喜欢你的故事,想要和你做一笔交易。一个故事十块钱,故事都给她,用她的名字发布,要是同意,明天写信回来商量具体事宜。”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她可以给你废稿的容错率,一年可以写十篇,直接给你一百块钱。里头可以有篇废稿,开头几百字就行。”
不是缺钱吗?
她给的价格不低。
而且可以偷懒省事,对方要是不答应,就是脑子有问题了。
这样一来,这些稿子都是她的了,甚至还有灵感不全,故事写不完整的填充,变得更真实。
哪怕最后没有和柳云散在一起,这些都是谈资,处的对象也不会太差,也能惹人艳羡。
她是真的动了心思,想要据为己有。
华兰最后一个下班,趁门卫没注意的时候,把信拿起来,忍不住啧啧两声。
这个价格,确实挺高的。
反正是余婷出钱,最后稿子也能为她的故事会添砖加瓦,何乐而不为呢。
直接没回家,去找了陈可秀。
陈可秀看到写封信,都觉得是意外之喜,因为她写的这个小故事,也就两千字。
根本没有费什么力气。
十篇一百块钱,她一个星期就能写完,肯定是要接的了。
这要是放在后世,也就是作者找个枪手的事,都算不上大事。
可放在现在啊,这事可大了,谁干出去这种事情,一定会被声讨,骂得狗血淋头。
包括代笔的人也会挨骂,这也是余婷敢直接求合作的底气,只要合作了,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