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没多犹豫,“随你怎么弄,只要钱能到对方的手里就行。”
稿子都不给华兰审核,肯定也不能走公司的账,那这稿子的归属,没有人能证明是别人的。
最重要的是,对方也不敢说啊,难道把稿子卖给别人,这是什么很好的行为么。
华兰接了这个事,于婷就觉得一身轻松,银货两讫,这稿子就是她的了,想如何就如何。
她想要不要直接请柳云散找人出版,别在这个杂志发行了。
转念一想,又觉得太露痕迹了,而且之前拒绝过,还是得先发表,然后找机会让柳云散自己重新提一次。
她难得对华兰道谢,“二嫂,那就麻烦你了。”
华兰摇摇头,“没关系。都是一家人,你最近都对我挺好,我也记在了心里。希望我们一直关系都这么好。”
余婷立刻点头,“那是肯定的,我以前就是年纪小不懂事。那我先去忙了。”
谁愿意和她关系好啊?
还不是怕事儿成不了么。
现在成功一半了,只要等发表之后,有了点名气,她就另外找一家出版社再次投出去。
在别人家的出版社,实名自己的笔名,到时候就算是华兰知道真相,说了也没用的。
拿什么证明不是自己写的?
至于原作者那边,收了自己的钱,也不会说什么,也不敢说的。
毕竟对方靠这门手艺吃饭,买卖文章的名声传出来,对他只有坏处没有好处,铁定是不敢吱声的。
再说了,钱是华兰的手给出去的,她要是说自己买稿子给自己用,她也脱不了干系。
只等一切事情尘埃落定,她想用什么态度对华兰,全凭她的心情。
华兰和陈可秀说起余婷时,语气难免轻蔑,“她当真有意思,真觉得胜券在握了。以为让我把钱给你,不从公司那边开个支出的条子,就是万事大吉了,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据为己有,甚至都没问过你有没有实名。”
陈可秀垂眸,“你有没有想过,是我和她说的,我的任何信息都没有透露过。”
现在实名不方便,即便是投稿的作家,其实编辑都不知道真名是什么的。
偶尔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