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秀看着她越来越瘦,都有点沉默了。
这活儿来钱是挺快的,看着一个月好像能挣八九十,但是有的时候难免有些损失。
能赚个六七十块钱。
可真的是辛苦活。
林姐最快的时候,下午两点才能回来,然后就要和面擀面皮,这可是一项大工程。
然后看着火熬煮高汤,再包馄饨,通常都要忙到晚上1点多。
早上六点起床,收拾干净,火急火燎的搬着东西去镇上,路程又要一个多小时。
一天两天可以,时间长了,人根本就吃不消。
陈可秀都觉得,自己出的是个馊主意。
她试图劝道,“林姐,要不你搬到镇上去住?我想办法问大队长给你要个证明。租一个小屋子,这样就能省了来回的时间。”
如果能早点回家,也就是十二点之前可以忙完,然后早上七点起床,那就可以了。
正常的作息不熬夜,即便是累一点,应该影响不大。
林姐闻言,怔了会儿,并没有说话。
“姐,我不是赶你走的意思,来回折腾实在是太累了。那些猪下水也挺沉的,要把东西搬过来,再把材料带回来。实在是太赶了,住在镇上,这些时间……”
“我明白的。”林姐打断了她的话,“我其实也想过,但是我这个人吧,也没有家人。跟你们处了几年,要是一个人去镇上活着,就是干活都没滋没味的。”
这世上能有几个没有血缘的家人?
每天去忙活,回来干活的时候,也能看到小陈,还有如意和安安,心里都觉得安定。
要是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就连赚钱,好像都没什么想头。
这人啊,也不是一辈子盼个富贵,还想盼个亲情热乎。
陈可秀想了想,“我有工作,还要带着安安和如意,多半是帮不了你的。要不上去村里偷偷打听打听,有没有心灵手巧的小姑娘,一个月给个十块八块的,让人帮个忙?”
之所以要偷偷的打听,那是因为,村里的人不光是不敢做生意,也对做生意看不上眼。
认为这就是资本的尾巴,然后又觉得丢人。
林姐干了一个月,居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