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录好的歌曲或伴奏唱歌,比比看谁唱的更好听。”
“那我肯定不是你的对手,我之前都没学过。”
“你可以现学。”
打开手机,李中孚点出了当初促使自己从加班加到昏天黑地的医院毅然决然辞职回乡的《老男孩》。
朱瞻基静静听着,一边吃菜喝酒。
几遍之后,他觉得自己会了,就是词不太熟。
李中孚道:“没关系,待会儿我打开投影仪,幕布上会有歌词显示。”
“那就没问题了,咱们来吧,你来哪个?”
“我来王太利。”
“那我来那个胖子。”
抓紧吃了几口菜,两人一齐站了起来,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握着话筒,放声高歌。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应该放弃?”
“花开花落又是雨季,春天啊你在哪里?”
……
唱着喝着,不时再吃上几口菜,两个同龄男人越唱越来劲。
唱到最后,他俩干脆双手牵着跳起了交际舞。
万贞儿看的一愣一愣的。
慢慢的,她加深了对《致橡树》的理解。
于朱瞻基这位龙子龙孙而言,李大夫又何尝不是稍不注意就会成为攀附的凌霄花?
可他自立自强,于是终于成了橡树旁的木槿,同样的昂扬挺立,同样的遮风挡雨。
两人站在一起时,他毫不拘谨,甚至某些时候还占据主导。
朱瞻基也没有拿他当寻常的大夫看待,话里话外透着尊敬。
既然我要学习,就先从李大夫开始学起吧。
坚定决心后,万贞儿不再一双美目全部留意他俩。
拿起筷子,万贞儿畅快品尝着李中孚的厨艺,偶尔也会喝一口啤酒。
“这个好吃。”
“这个也好好吃。”
“没想到这样炖出来的排骨居然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排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