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走了。”
陆星起身之迅速,态度之无情,行为之果断,直接给付沉昀都惊呆了。
靠!
“不是哥们,说好的师徒情谊呢。”
付沉昀拉着陆星的手把人按了回去,并且丝滑的抽出口袋里的丝巾,十分伤心的擦拭了起来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陆星扫了一眼付叔的手臂,翻了个白眼,无语的说道。
“行了行了,知道你的丝巾是爱马仕的,手表是百达翡丽的,戒指是卡地亚的了,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你这么大年纪再举一会儿手就抖成帕金森了。”
嗯?
付沉昀一听,也不生气,美滋滋的放下了自己擦眼泪的手,感慨的说道。
“还得是你啊,我跟别人炫他们看不出来啊!”
奢侈品花那么大的价钱面对普罗大众打广告,其中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为了让普通人也认识这些品牌,知道这些品牌有多么多么的贵,这样有助于有钱人装逼。
不然有钱人浑身名牌想秀一下优越感,结果旁边的人根本认不出来这穿的什么玩意儿,这还装个锤子逼啊,装给鬼看呢。
付沉昀高兴极了,看来自己这精心搭配的一身没有白费,还是有识货的。
陆星懒得搭理付叔这个自恋狂。
干这一行的刚开始都说赚多少多少就上岸,但是后来就很容易就陷进去纸醉金迷里面。
毕竟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消费水平一旦上去就很难下来了。
陆星倒是没什么感觉。
九块九的t恤和一万块钱的t恤在他这里都是衣服而已。
不过他觉得这些奢侈品也是挺有意思的,只坑有钱人。
可没办法,付叔就喜欢这些玩意儿,陆星也不想多说。
当初陆星问付叔为什么入行。
付叔给的答案也非常的简洁。
他说因为懒。
懒得去上学,懒得去工作,懒得去动脑。
于是他觉得这行是最适合他的,只需要在客户面前卖力一点,张,钱款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