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的耳朵上,正戴着一款蝴蝶耳环。
紫色的宝石,蕴藏着神秘的韵味,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
也不知道怎么的,祝穗岁就想到了自己收到的那条蝴蝶手链,虽然是不一样的颜色,但看着款式,却和这对耳环是一款的。
如果只是这样,其实也不算是什么,毕竟这样的款式,虽然说这个年代比较少,可也不是没可能不撞,但问题是戴着这对耳环的人,偏偏是上一次羊肉店遇到的于曼曼。
她今日显然是刻意打扮过的,在四九城冰冷的冬天,却穿着单薄的白色大衣,衬着身形窈窕,本来就是文工团的人,长相自然端正秀丽,再加上那耳环点缀其中,更平添几分妩媚。
祝穗岁立马就不舒服了起来。
她不得不多想,这对耳环是于曼曼特意去买的,还是某人送给她的。
若是后者,那某人还真是够费心的。
于曼曼估计是要出门,也没瞧见祝穗岁,就打扮的光鲜亮丽的离开了,看着人的背影,祝穗岁下意识的想要离开,连陆兰序都不想再看。
可当自己站起来的时候。
就有人匆匆赶了过来。
对方瞧见她,便喊了一声,“嫂子。”
祝穗岁看了过去,是小潘。
小潘朝着人笑了笑,“嫂子,你怎么来了,这大冬天的你要过来,直接和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
见小潘都来了,祝穗岁想要走也走不了了,她冷静下来,自己总不能依照一个判断,就直接给陆兰序判死刑。
她也没什么好怕的,如若不是真的,自己这么走了,那就是冤枉陆兰序。
就算真的跟自己想的一样,那不也如了她的心愿么,这样一来,陆兰序就是过错方,自己想要离婚,那也掌握了主动权。
想到这。
祝穗岁嗯了一声,“我也是临时起意。”
小潘领着人往外走,快到晌午吃饭的点了,这个时间来的倒是好,不会是陆兰序正在忙的时候。
这会儿,陆兰序还没有回来,办公室里没人。
小潘道:“陆z委在开会,估计还要一会儿才回来,要不嫂子先跟我去食堂?”
能做勤务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