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衣干没干其实不重要。
关键在于,上午就要出发的情况下,向阳很怕自己克制不住欲望的冲动。
总不可能,让安校长、小约翰、碧·夏弗,还有从伦敦赶过来的马克隆几人等到下午4点吧。
老婆喜欢睡觉这种事,他知道,她的粉丝知道就足够了。
“你干嘛去?”今天的早餐不同以往,住在同一家酒店的几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
但刘茜茜的面包还没吃完,向阳就已经要了一杯外带的咖啡后拉着小约翰要先出去一趟。
“去买个东西。”临时起意的向阳抿了下嘴角。
昨晚他俩之间的互动,让向阳想起了一部小说。
当然了,他和刘茜茜之间的感情可不似这本小说,他俩之间的互动,和这本小说里的所作所为也差着不用知道多少个段位。
但谁叫刘茜茜昨天执意要征服他?
勾起了他的回忆。
所以他打算趁着马克隆还在路上的时候,拉着小约翰去书店一趟。至于为什么不叫对于文学更有了解的安校长?
谁会拉着岳父一起看这种类型的小说啊!
而且,他更多的目的不是欣赏这部小说里的内容,而是将它推荐给小约翰。
因为这本书,有个更响亮的名字让无数女人为之着迷。
它就是
“向,你确定你没把书名记错嘛?”小约翰搔着头发,俩人已经把这个虽说不大的书店反反复复逛了好几圈了。
《五十度灰》,按道理讲,这书的名字应该不难找。
“奇怪了,你确定你没有遗漏”向阳也感到奇怪,他印象这部后来改编成电影,大杀四方的小说应该已经出版了啊。
而且能够登上畅销榜,应该在显目的位置才对。
“要不,我们去问问书店的老板?”
小约翰才不会觉得问题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他觉得压根就是向阳把名字搞混了。
“呃”
还没有透露书中细节的向阳咧了咧嘴角。
自己这身份,去跟书店老板探寻本这类型的小说,那是不是有点不合适啊。
要不,让小约翰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