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一点也不觉得惶恐和害怕。
我拽着黑人卫兵,他的嘴巴和脖子在喷血。
他想大叫,但喉咙里卡着一把刀,他根本叫不出声。
他想开枪,但我的手指卡住了扳机,他也抠不动。
最终他放弃了,我的刀子刺断了他的颈骨,他不甘心的死在了地上。
“垃圾!”
我嘴里骂着,将这具尸体也拖进了废墟。
此时我很兴奋,因为我有枪了!
两把ak47,四个弹夹。
在两名黑人的身上,我还找到了几只手榴弹。
没错,六十年代的那种长柄手榴弹,德国造的,威力很大的那种。
我检查弹药,可惜ak的子弹是762毫米的,无法与我的aug突击步枪通用。
我开心的笑着,解下了黑人卫兵身上的水壶。
我不顾一切的往头上浇水,然后猛的大喝了几口,还在他身上翻出了半块干瘪的面包。
非洲的水是真难喝呀,味道就像喝了一嘴的水草。
但我此时没得选了,我大口大口的喝着,利用手里干瘪的面包充饥。
不一会,我听见外面又有人在喊话。
“嘿,诺德尔,扎部,你们有发现吗?”
“妈的,快回话,你们他妈的不会在互摸吧!”
这回来的是两个人,两个人的脚步声捆绑在一起。
我心说糟了,猛的看向地上的尸体。
此时我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隐藏,要么对他们开枪。
开枪,是很简单的选择,但却是最麻烦的一种。
因为那名黑人狙击手躲在暗处,我此时还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也许我的枪声响起,那个家伙瞬间就会被我吸引注意力。
他手里有24狙击步枪,那把枪可不是吃素的。
雷明顿24狙击步枪,初速每秒800米,有效射程1200米。
容弹量五到七发,裸枪重量57公斤。
三百米之内,它可以精准的打中一枚硬币。
这是一种精度狙,只需要一发子弹,它就可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