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脚印中就有熟悉的美洲虎和野猪。
这些家伙似乎不管多远都能闻到血腥味。
不过从这4具尸骨的光滑程度来看,应该也遭受到了许多食肉昆虫的啃咬。
全身的骨头除了一些腐烂的尸水,所留下的污秽之色外,竟没有一块碎肉。
叶枫走到其中一具最大的尸骨面前,表情冷冽…
因为外国人的骨架普遍较大,五官深邃,和亚洲人有着一些区别。
而这具尸骨又是尸骨中最高的,很明显,这就是勒布朗琼斯。
叶枫用脚轻轻拨弄了一下头骨,语气中夹杂着一丝兔死狐悲的味道。
“哼,在大河上我就警告过你了,好好活着,别来惹我。
干嘛就非要拿我这500万呢?你有命花吗?”
闻言,柳思思淡淡一笑…
“枫哥,他忘了咱们手上有多少宝贝呢?他当时的目的可是晓燕姐的反曲弓啊。”
“赶紧走吧,一堆白骨有什么好看的?”
唐维维在一旁催促道…
可是叶枫却没打算走,因为就在刚才,他的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新的想法。
“别小看这些骨头,只要用好了,说不定也是一件保命工具呢。”
“什么!?”
唐维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叶枫…居然打起了这骨头的主意。
不过基于对叶枫的了解,他只知道这人一直都不按套路来,往往会整出一些别出心裁的小花样。
脑回路和创造力确实和常人不一样。
“这人骨头能干什么呀?”
叶枫走到傅长雄身边,拔出了他腰上别的钢斧,然后一刀就剁下了头骨。
之后又几斧子剁下了两根小腿骨。
“以前没机会做这些玩意,但现在的我们有的是时间。你们看…”
他拿起头骨扬了扬,像是发现了一件好玩的玩具。
“人的头骨密度很大,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当另一个锅,或者水瓢,或者碗…
咱们一直都只有一个锅,碗也是用木罐代替,简直太寒酸了…
所以我想的是,咱们不光要活到最后,还要以最体面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