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着头,双眼注视着络腮胡子,等着他的下一句。
“相见即是缘分,进屋喝口热水吧!”
春妮含泪点头,还算顺利,折腾了一天,总算是完成任务,可以回家了。
络腮胡子激动的抓着春妮的手,发现春妮又没下句了,眼里立刻现出戒备的神情。
手上也不由自主的用了力气。
手上传来的胀痛感瞬间让春妮清醒过来。
她急忙说:“喝碗热水倒行,别耽误了我赶路!”
“同志,我可把你盼来了!进屋说话!”
春妮对络腮胡子抓着她的手,已经没有那么反感了。
经过这段时间和老康他们的接触,她已经知道,那是一种极度热情和尊重的礼节性握手,和轻浮完全没有关系。
为自己的浅薄,春妮一个人暗自红过脸。
这里是乡下,离县城也不远,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组织决定把交通站就放在姜大胡子的家里。
他家世代居住在这里,更具备合理性和隐蔽性。
而且周围都是邻居,满屯子的熟面孔,要是有陌生人来到,能更快的引起注意。
所以就算姜大胡子邀请春妮进屋喝碗热水,也不会引起外界的怀疑。
这里民风淳朴,看见疯傻乞丐,多数会伸手接济。
就像姜大志能给她端来一碗苞米碴子粥一样。
春妮也确实又冷又渴,当时尾随在姜大胡子的身后,进了屋。
那两个年轻人看见络腮胡子把春妮领进屋,都一脸疑惑的看着她。
“大哥,咋把疯子领回来了?”
“对了同志,你叫什么名字?快去给这位同志倒碗热水!”
姜大胡子前半句是问春妮,后半句是说给那两位年轻人的。
其中一位年轻人听到同志两个字,急忙一边答应着,一边跑去倒水。
“我叫朱春妮!”
春妮一边报自己的名字,一边四处打量。
两间低矮的茅草房,只有三个男人。
通过交谈,春妮知道他们是三兄弟。
春妮因为刚吃了姜大志送的一碗大碴子粥,所以客气的拒绝了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