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朝阳见龙五走了进来,什么都没说,只把桌子上的一封信平推给他,还用两个手指在上面敲了敲。
看见信封上的五个字,龙五心跳加快,就算他再沉稳,都掩盖不住脸上的兴奋。
这种鸡刨出来一样的字,一眼看出就是春妮的笔迹。
春妮的右手基本废了,不能弯曲,也不能伸直。
她后来用左手练习写字,一直写的歪七扭八,但她的字却是最独特的,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尤其是龙五。
因为左手写字不方便,春妮基本不写长信。
而且多年的地下工作养成的习惯,春妮写信从来不带称呼和落款。
几行字或者几个字,开门见山,简单明了。
龙五把信拿在手上,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自己写了几封信,都无一例外的石沉大海,音讯全无,让他一度以为,春妮没有被抢救过来,肯定是牺牲了。
这种想法一直在他的心里盘旋,挥之不去 。
现在看见春妮的亲笔信,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兴奋的呢?
“这封信因为没有部队编号,只有一个名字,所以很难找,辗转了二十多天,才到了我这里!”
霍朝阳说完,看着龙五半是关心,半是调侃的说:“这回你总算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了!”
两个人多年在一起,和亲兄弟没有什么两样。
“我走的时候,她正处于危险期,我真担心她挺不过去,现在是真的放心了!”
龙五没有避讳霍朝阳,直接坐在椅子上,把信打开,把里面的信纸抽了出来。
把信纸展开的瞬间,龙五不自觉的笑了,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他摇摇头,心里想,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变。
看见龙五笑,霍朝阳也跟着笑了,还倒了一杯水放在龙五的面前。
龙五把信纸摊开,看了起来,他脸上的笑容一点点不见了,随之而来的是一脸的难以置信,最后整张脸都僵硬了。
他站起身,慌忙中把霍朝阳刚倒的一杯水碰倒,水洒了一桌子 。
龙五一声没吭,大踏步的向外面走去。
弄得霍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