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跑了女人,都被从朱家后院地里挖了出来,甚至有一具骨头比较特殊,老法医亲自上手拼了半天,最后得出结论,是个怀了孕的女人,多出来的那点骨头,是她肚里孩子的。
也正是那老两口的女儿,老两口在公安局里哭天喊地的,要求马上枪毙了那两个人渣。这是当然,这俩畜生死两百个来回都不够解恨的。
那些女人多数都是外地人,由朱兴旺拿了介绍信出去外面,用娶媳妇儿传宗接代的借口找媒婆介绍姑娘,由于家里是屠户,在这个年代一直都是挺吃香的行业。
不管是女孩自己还是家里人,都挺乐意的,给了彩礼就跟买断一样带回来,结婚证都不一定会领。等到了朱家,才会发现,她“嫁”的可不是一个男人。
朱老三和朱兴旺都喜欢喝酒,也喜欢打人。喝多了打人,不高兴了打人,高兴了也想给你来个几巴掌庆祝一下。
外来媳妇儿在这里没有一点背景人脉,想跑不知道往哪里跑。当年也有村里人想帮她们跑过,结果被朱老三发现了,拎着杀猪刀就上门砸了一通。
说自家花钱买来的媳妇儿,要是谁给整跑了,到时候就找谁家赔!
赔什么?不要钱,就要媳妇儿。那跟赔命有什么区别?就真没人敢伸手帮忙了。就连村里,都是想着,你拿着介绍信出去找媳妇儿也好,起码不祸害本地的,村里也能少很多麻烦。
结果就是,跑不掉又来不及跳河上吊的女人,多数也是在某天某次“不小心”就被打死了。
第一个女人被打死的时候,朱兴旺还怕过,杀人偿命,这不是说说的。结果朱老三直接在后院挖了个大坑,让儿子把人扛进去埋了。回头说自己跑了就行了。
次数多了,朱兴旺再次酒后醒来发现人没呼吸了的时候,已经能面不改色的挖坑埋人了。
公安审人的时候,有两个女同志差点就控制不住自己冲上去踹两脚,还是边上人反应快,赶紧拦了下来,
“把录像带关上再去!”
……
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得走,案子层层往上递,由于性质极为恶劣,又碰上了上面想要搞个典型案例杀鸡儆猴用,便拖到了秋收结束以后。
等大家都有空了,再游街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