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我倾向于凶手和死者认识,但不熟悉。至于为什么凶手不选择简单直接的利器作为凶器,暂时我也没想明白。而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案发现场没有找到红酒木塞。大家喝过红酒的应该都清楚,红酒因为喝的量少,一般情况下开瓶后木塞都不会马上丢弃。现场的红酒无论是谁的,开瓶后木塞都应该不会轻易扔了,更何况还不是扔酒瓶附近,而是失踪了,而最有可能就是被凶手带走了,那么凶手带走木塞的原因会是什么?”
“很可能是凶手不小心在木塞上留下了犯罪证据,所以才会带走。”一名侦查员说道。
“开红酒用的是开瓶器,瓶身和开瓶器比木塞可是更容易留下证据的,除非拔出木塞后,凶手从开瓶器上取下木塞,否则在木塞上留下证据的可能性非常小。刑事技术部的报告中也提到,红酒瓶上只有死者的指纹,说明凶手在行凶前已经擦掉了所有指纹,他拿红酒进入现场的时候也应该是戴着手套,这种天气戴手套倒也不足为奇。那么答案很简单了,开红酒和倒酒的都是死者,在这种情况下,凶手会不会无缘无故去取木塞呢?如果他取木塞,出于什么目的?”
会议室再次陷入了沉默,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个问题我暂时也没有任何头绪。你们可以在调查的过程中留意这一点,但目前还是应该集中在凶手身份和杀人动机上。”
凌风不希望侦查员被这个暂时不知道是否会对破案有帮助的问题困扰并影响了思路,所以点到为止,转移了话题。
“凶手杀人总有动机,死者既然和凶手认识但不熟悉,而凶手又想杀死者,那么死者为什么毫无防备呢?这有些矛盾啊。”侦查员提出了质疑。
“我们还要注意一点,就是酒的价值,能用那么贵的酒杀人,凶手的身份很可能不是普通人,而死者所认识的大多数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能买得起这种酒的不在少数。凶手这么明目张胆用这种酒作为杀人工具,而且在现场几乎没留下任何线索,很明显是有预谋的,同时他应该有把握避开我们的调查,换言之,我们查死者的交际圈未必能有结果。所以我才会猜测凶手和死者认识但不熟悉,而在死者看来,凶手并没有杀她的理由,所以她没有防备。只有这样,矛盾才似乎能解释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