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同胞?
而同胞的杀手锏,必杀技,是在他八岁时,跟着父辈远跨千山万水,到了香江之后,埋头在恶臭弥漫的下水道里,用少年时细瘦的身躯,一点点为自己刨出来的。
他是悍匪,是他们最强劲的对手,可他也是一个,值得他们尊敬的对手。
阿远饿了,小肚肚在咕咕叫,陈恪丢丢孩子,说:“回去吃饭。”
今天于小阿远来说,其实还有一重意义。
那就是,他已经快一岁了,而按尔爷给陈柔收着的那份遗嘱,如果他再不改动,忠义堂就是他妈妈的,当然也就是他的,而今天,阿远要去巡他的堂口。
说来遗憾,尔爷把大部分的产业放了出去,把人员也清理的差不多了。
阿远也就看不到像曾经他妈妈来的时候,这青砖生苔,地如明镜的院子里比节而立,全是二十多岁的短打小伙,他的太公公却能一呼百应的盛况了。
不过于小小的阿远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
墙角竖着的刀枪棍棒,墙上挂着的双节棍,短刀长刺,被古惑仔们千锤百炼,打成油润的沙盘,缘边踩到光滑的水缸,和因为扎马步而在石板上磨出来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