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脚一直都是比较容易凉的,不过大多数女孩子的手,好像都比较容易凉。”
陆简泽想了想,好像有听说过。
以前他那几个兄弟谈女朋友的时候,好像有讨论过这个问题,只不过那个时候他对感情的事情没兴趣,所以就没有参与,更没放在心里。
他都不记得是谁说过,大夏天的三十几度的天,热的女朋友不让开空调。
因为女朋友怕冷,但是他自己怕热,所以两个人都很难共处在同一个房间里。
到了晚上,不开空调睡不着,男的光着膀子开着空调吹,女的就只能盖着厚被子睡觉。
冬天也是一样的,男的身体永远都是火热的,即便在冰冷的天,只要进入室内,手脚都会变暖。
女孩子走不一样,好像就算在火炉边上烤,手也都是冰冰凉凉的,而且还喜欢往男朋友的衣服里头钻,说是这样比较暖和。
以前他觉得这种形容词实在是过于夸张了,女孩子又不是冰做的,怎么会冷成这个样子?
可是现在真真切切地牵过了女孩子的手,发现原来真的可以冷成这个样子。
虽然陆简泽全身也是湿透的,但是他的手依旧是温热的。
他温暖的大手,紧紧地包裹着她冰冷的小手,试图传递给她一点温暖。
“走吧,回帐篷里换衣服,我有准备换洗的衣服。”
宋雨萱从来没有出来玩过,所以什么都没有准备,吃惊地看着他,问道:
“你还准备了换洗的衣服?可是我都没有带啊!”
“放心吧,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来海边儿本来就容易湿,我还给你准备了泳衣,只不过今天的温度不适合下水,你要是想下水的话,可以明天看看天气情况,最近的温度不算太高,想要下水,最好是中午的时候。”
听他说完这番话,宋雨萱的心莫名地柔软了几分。
想不到他这么会照顾人,把所有的事情都想得面面俱到。
他以前应该有过很多段感情吧?否则怎么会养出这么贴心的性格呢?
做他的女朋友该有多幸福啊,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用前二十年的悲惨命运,换来的幸福,竟然能让她今生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