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现在的生活,让她很满足。
至少有人在意她的死活,也会在意她的感受。
说到底,她也没有那么的不幸,或许遇到陆简泽,是她生命中最幸运的事情。
他就是她生命里的阳光,可以将她黑暗的世界点亮,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害怕孤单了。
“不过是手指割破了点皮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现在血不是止住了吗?用不着去医院的。
我小时候做饭经常切到手指,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了,右手拿菜刀经常会拿不住,所以就会割到手,早就伤的习惯了。”
看着她白皙如玉的手,她的手常年都是冷冰冰的,好像无论怎么捂,都没有办法将它捂热。
“每次想到你小时候的经历,我都恨不得早几年认识你,那样你就不会过得那么辛苦了。”
虽然宋雨萱也觉得自己的小时候有点太凄惨了,但是现在的生活让她觉得很甜蜜,所以也不会觉得小时候过得有多么难了。
或许是因为她并不是一个喜欢抱怨的人,所以生活之中有一点点甜,都可以让她记得很久很久。
“就算现在认识也不迟啊!总比一辈子都不认识你的好,说不定我现在还是个无业游民,每天还在某个咖啡厅当服务员,为了一日三餐而奔波。
就算想要继续提升自己,想要赚到考研的学费,恐怕也需要很久很久才能存得到。
而且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也没有办法更改我的户口,说不定我养父养母很快就会找到我。
到时候就算不逼着我,回到我原生家庭里,也得找个有钱家把我给卖了。
然后呢,我可能就嫁给哪个有钱的老头子做填房,到时候还得忍受老头子的折磨,小小的年纪还得给老头子生儿育女。
等孩子出生以后,老头子可能就死了,然后老头子的子女就会把我撵出去,甚至不给我一分钱家产。
我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到处漂泊,可能辛辛苦苦的都未必能攒得到孩子的学费。
就很像村子里的那些孤儿寡母一样,要么找一个条件没那么好的男人嫁了,至少能有口热乎饭吃,能让孩子上学。
要么就只能靠自己多打几份工,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到了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