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居然会喜欢粉色的东西,现在明白了。”
墨奕珩木然一张脸,他一个大男人才不喜欢粉色,他常年只爱黑灰色。
“不过粉色于你而言挺好的,补火。”江晚又说。
“而且给人一种反差的冲击,有点可爱。”江晚笑道。
墨奕珩:。
他从没想过“可爱”这个词能用在自己身上,不过……
听起来好似也并不反感,因为是阿晚说的。
那就粉色吧,粉色挺好的,看着有活力。
前排。
原本孙总觉得他俩没有任何感情并且很陌生,可是现在听着他们俩的对话,这个感觉又开始动摇了。
有点像打情骂俏,而一开始的道谢是相敬如宾。
这么想着,孙总皱起眉,总不能晚晚真爱上了墨奕珩?
虽然墨奕珩皮囊还不错,可是他短命啊,这不是长久之计。
终究还是忍不住,他一个扭头过去,二人同时看向他。
“怎么了孙叔叔?”江晚问。
孙总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咽回肚子里,换了个话题道:“晚晚啊,可以给我讲讲你这二十年来都是怎么过的吗?”
江晚点头,以年为单位,简单的概括,包括她自小就跟着师父学艺,一路升学到毕业等。
孙总听着,问:“拜师学艺是不是特别苦?上学的时候有没有被欺负?养父养母一家对你好不好?”
三联关心的询问,江晚就这么看着他,些微愣瞬。
那眼神中都是真切的关心,犹如爱子之父,让她心中些微动容。
她现在信对方是真的很爱她母亲,作为一个外人都能首先关心自己的感受,而她的亲生父亲只知道利用她。
“拜师不苦,就是山路难走,但师父每次都会在山脚下提前接我;上学的时候也还好,养父养母一家更是心善之人。”江晚微笑说。
“但你物质条件肯定比较艰难,如果当年我知道你的存在、知道你母亲和你父亲闹翻了,我一定会出面带走你们母女的。”孙总叹气道,眼神里都是哀伤。
意枝在一家小医院生产,大夫和医疗设备都不行,结果产后直接打出血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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