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烦,给人的感觉就是,我仅仅在配合你们的工作,给你们点面子而已。
警察问孙海波:“平时和你走动比较频繁的人都有谁?”
孙海波说了一大堆名字,其中就包括田源,但他却故意把田源的名字放在了中间。
警察又问他是怎么认识田源的,孙海波回答道:“以前是同事,关系还行,他老妈后来认我媳妇当了干女儿。”
当问到纹身和假牙的问题时,孙海波一晃脑袋:“纹身没注意过,假牙我就更不知道了,我还能没事把他嘴掰开看看啊?”
警方干脆直奔主题:“你知不知道南山煤矿抢劫案,当天你在干什么?”
孙海波回答道:“那案子满城风雨的,谁能不知道啊,当天我就在家了,洗了一些衣服,然后又睡了一觉。”
警察有问他谁能证明,孙海波很不耐烦:“没人证明,就我自己在家了,那怎么证明啊”
就这样,两名预审员连续审问了两次之后,都感觉这个人不太像抢劫犯。
另外一边的闫文宇也在同时接受审问,警察的第一轮问题是:“你去什么地方做生意了,做的是什么生意,带了多少钱?”
闫文宇告诉警察:“我去天津了,后来还去了一趟广州,回来之前又在哈尔滨待了几天,我想倒腾点东北的木耳,一共带了两千多块钱。”
当问到有没有证人的时候,闫文宇略微思索了一下:“我自己去的,那谁能证明啊,不过我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个女的,我俩谈的比较投机,后来就在一起了。”
对于那个女人的身份,闫文宇的回答,还是死无对证:“她叫依娜,老家是长春的,我回来之前就和她分手了。”
警察继续追问:“出去了好几个月,还交了个女朋友,你就带两千多块钱,你够花吗?”
闫文宇当时就有点懵逼了,只能继续胡编乱造:“确实不太够了,后来去广州的时候,我在火车上偷了一个包,里面有三千多块钱。”
闫文宇想用这种小罪来转移警方视线,警方虽然不太相信,但也没审出来什么实质性的问题,不过他身上的疑点却不少,警方通过讨论后决定,把闫文宇作为重点审讯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