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大楼通古今,极品亲戚跪求别分家 > 第九十六章 就要结婚了(1/3)
    “这要是卖了,能小赚一笔了,我之前可是看新闻,说有一只金子做的鸟,也是做的栩栩如生,仿佛都能看到羽毛,被一位富商花了九千万拍走了。”

    苏甜家里也能拿得出九千万,但对那只金鸟的兴趣还没大到可以掏出这么多钱。

    “楚王府就算是没落了,也还是有好东西,这个东西就难得的很。后面有人去复刻那只鸟,就没有原品像。”

    “这不是楚王府的东西。”

    苏甜觉得还是告诉她爸妈的好,不然的话,她怕万一那一天她爸妈拿着这只金蝴蝶去卖,万一碰到正主可怎么好?

    虽然这种可能挺小的,但一般这种狗血的事情绝对避免不了。

    苏甜把鸽子血的事情告诉了苏有为和于春竹,“那鸽子血是给梁王的,这些东西,也是梁王的,是楚云骁给我,说是给的一些补偿,所以那些东西千万别跟别人说事楚云骁给的。”

    都说皇上会猜忌他的兄弟,梁王的东西,被人说是楚王的东西,想到这个下场,苏甜身子抖了抖。

    苏甜开玩笑一般对她爸妈说,“咱们虽说对楚王府也有点儿恩情,但也靠着人家赚了不少钱,可别害了人家,这些东西千万不要显露在别人的眼前,不然的话说不清的。”

    于春竹在她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你这个丫头,你妈我还不知道吗?”

    “不过也幸好你说了,不然的话,我可能就堂而皇之的带出去了。”

    于春竹看着包裹里,还有一些金银首饰,都是镶嵌了宝石的,做的颇为精美。

    她看了一眼,心里很是喜欢,“这簪子之类的,总不至于的也被发现吧?毕竟卖这东西的都多着呢,有个重样的应该也没什么。”

    自从来到这边后,于春竹也入乡随俗,挽了一个简单的妇人头发,发间只是用一根木簪簪着。

    因为刚来这边,手里还没有多少银钱,所以于春竹也没太敢买什么首饰之类的,只觉得颇为麻烦,若是在现代,她直接散着头发,或者烫个小卷发,多时髦。

    “戴吧,找个不怎么显眼的戴。”

    苏有为看着他老婆可怜的要发簪的样子,顿时就心疼了,“回头把咱们卖菜赚的钱,也拿去给你买发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