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东西来,说明婆家大方,对女儿也好,她心里宽慰不少。
老爷子临终前给女儿找的这门亲事是顶好的,比自己给儿子找的媳妇要好。
想到脾气不好,总是对她这个婆婆摆脸色的儿媳侯氏,郑母心里又有些难过,当初她费了不少力才说到的儿媳,进了门才发现怎么跟之前打听到的完全不一样?
可人都娶进门了,后悔又有什么用?
“你们难得来一趟,我让你大嫂给你们做些好吃的,有没有什么忌口?”
郑母笑看着梁烨一家,她知道梁家就这老四最有本事,眼里很是赞赏和喜欢,是真心要留他们吃饭。
“不用了,伯母,我们准备去县城逛逛,就不吃饭了,晚些时候再来接三嫂和两个侄儿,您身体抱恙,要多注意休息才是。”
在外人面前,梁烨很是正经,说话做事都让人挑不出毛病,郑母越看越喜欢,心想要是自己能再有一个小女儿,肯定要提前说给梁烨做媳妇的。
不过如今梁烨娶的媳妇也很不错,长得好看,脾气也好,从进门到现在一直笑眯眯的,让她这个生病的老人家看了都心生欢喜。
“是了,上街要趁早,那我就不留你们了。”
老太太也是个爽快人,倒也没有一直留,喊来儿子送送他们。
从郑家出来,就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了,梁烨总算找到机会跟自家媳妇说话。
“你想读书识字,我也能教你呀,先前你怎么不说?”
新婚那三日正好闲着没事,媳妇要是开口,他立刻就能教,还能增进感情呢。
“嘿嘿,都一样嘛,三嫂有空的时候我就跟三嫂学,你有空的时候我就跟你学。”
见媳妇没拒绝,梁烨心里舒坦了,又问:“怎么突然这么好学?”
虽然媳妇没明说,但梁烨能看得出来媳妇那股子认真的劲儿,她不只是想随便学学,而是要学有所成。
江若云不能跟他说真话,便只能现场编一个理由:“我不是说了吗?以前是没机会,现在有三嫂这个现成的夫子,我自然想多学一些。”
先识字有了学识,才能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
上辈子操劳一生,把李文光从一个穷书生培养成三品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