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却是文明进步的开端。”越晴没有犯糊涂,相反,此刻的她,比任何时候都更要清醒。
在她对肖琛的调查里,肖琛就是一个除了长相不普通外的普通偶像。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之前都没有接触过的施悦可,愿意花那么大的价钱从自己手里将他买走?
顺带着连戈岚也一并买了过去?
有钱?
想要彰显她施悦可的实力比自己更为雄厚?
不对。
施悦可与肖琛在节目里的交集并不算多。
要说图肖琛的长相?
之前与施悦可合作过的男演员也有不比肖琛差的,施悦可为了入戏,肯定也有感情投入。
怎么就没见着她为他们一掷千金?
有没有可能,那其实根本就不是施悦可花的钱,是肖琛自己花的。
花的他隐藏起来的钱。
施悦可,只不过是他借来掩人耳目的“工具人”?
越想,越有这个可能性。
尤其是一并买走戈岚的这个行为,非常符合她对肖琛容易“色”字上头的刻板印象。
能有一夜调动那么多资金的实力,还能在自己面前装怂隐藏的这般好,也算是旗鼓相当的“门当户对”了。
长得,也还不赖。
身体,不算排斥,还,有点小厉害。
不失为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嘶——”
肖琛身体绷得都快要抽筋了,眼见那两片泛着薄荷味道的水润红唇就要贴来,果断弃械投降,“行,我实话实说!”
“原因不在我。”
“在人情世故。”
刚看到红蓝闪烁的时候,他的确是有些着急的。
只不过,当他读着秒,数着越晴这边接连已经拨出好几个电话的时机。
走道里,迟迟没有传来比较大的动静。
玩得肯定花,应该比他们更急切逃跑的隔壁,也没有传出跳窗之类的像样动静。
突然间回过味儿来。
有些地方,它存在,必然就有着它的生存之道。
对那几个服务的女孩儿而言,在没有抓个正着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