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个招呼。
今天值班的是二队的金梦逸,是一名三十岁左右、五官柔和的年轻女人,顾命跟她交谈了几句,便一头扎进了治安局的档案室里。
“虽说名字叫档案室,面积可是真不小啊。”顾命登记完毕进入档案室后,不由得感叹了一句。
顾命将灯打开,闻到了空气中并不浓郁的陈腐味,看起来有些档案确实有些年头了。
他一路朝着档案室的深处走去,很快便找到了标有“通用历1381年”字样的书架前。
顾命望着将书架塞得满满当当的牛皮纸档案袋,眼神迅速地扫过每份档案袋侧面标签上的时间,标签看上去新贴上去没多久,因此相当清晰,顾命很快便找到了那件案子的卷宗。
顾命从书架里抽出了那份牛皮纸档案袋,在档案室的门口登记了之后,便将他拿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顾命将桌上的杂物尽数清开,将档案袋缠绕着的线一圈一圈地解开之后,将里面的资料尽数拿了出来,开始仔细地翻阅起来。
这份档案由于涉及了项目4206,最后的被告人显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人,以顾命的视角看,整个程序卷有多处被润色。
“七名受害人是当时孤儿院内的全部孤儿……四男三女,陈奇志(男,14岁)、甘玉(女,12岁)、梁坚(男,10岁)、牛俊(男,11岁)、马寒(男,11岁)、魏馨馨(女,10岁)、朱柔(女,11岁)
“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啊……案件的具体发生时间是在夜里十一点,地点是在孤儿院的大宿舍内部……”顾命记下了这些较为关键的信息。
将程序卷大致翻阅了一番之后,顾命转而将目光投向了证据卷。
刑事案件卷宗的证据卷一般来说存放的是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但由于这被告人并不存在,证据里只有现场的照片具有可信度——毕竟为了让卷宗内部没有破绽,剩余的很多照片都是伪造的。
顾命将现场的照片一一取出,摆在了眼前。
那些陈旧的照片即使经过了塑封的处理,依旧有些泛黄褪色,但顾命仍然能大致看清楚受害者的惨状。
关于这些现场的照片,程序卷里已经有了详细的描述,但远不如亲眼见识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