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小絮笑笑:
“暂时先登记吧,手表放你那,你留着以后看个时间,至于自行车,也登记上,车是王指导员自己骑来的,等他什么时候伤好了,再自己骑回去。”
话是这么说,谭小絮知道,王指导员是永远不会再过来骑的,到时候,这些物资,都会成为他们连队的共同财产。
连队有辆自行车,以后队员们出门办事也方便一些。
陶斌笑道:
“那好,我都登记上。”
“对了,”谭小絮又问,“除了手表和自行车,别的没有什么吗?”
陶斌这才想起什么似的说道:
“有,还有个公文包,公文包里有架照相机。”
陶斌把那个公文包和照相机一起拿过来了。
公文包非常实用,留着以后装个账本和票据什么的,特别方便。
至于照相机,是那种老式的胶卷相机,谭小絮没用过,不会用。
她问有人会用这个东西吗。
陶斌说他就会,以前也是个摄影爱好者,曾经斥资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架,知道怎么用。
谭小絮让陶斌教她。
这种傻瓜相机,不是后世自带美颜的手机相机,要根据光线亮度调各种专业的数据,光圈、焦距什么的。
不然拍出来的可能就是一张白纸、或者一张黑纸,就算有人影,也有可能是虚的。
而胶卷又很贵,每一张都不能浪费,所以必须珍惜每一个按快门的机会。
谭小絮根据陶斌教她的,把照相机数据调好。
举起相机,朝着正在浇灌水泥的工地上瞄准,取景框里出现了工人卖力干活的画面。
谭小絮果断抓拍,按下快门。
“嗤啦——”
胶卷缓慢划过。
十一连队礼堂动工第一天的一幕,被永远定格了。
——
另一边,陈康挂断电话后,按捺住心头的火气,当即吩咐秘书:
“小章,去把保卫科的陆科长叫来,说二分场十一连队发生了打人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让他立即带上民兵战士过去调查案子!”
不一会儿,保卫科的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