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小絮点头,哎,谭新民的风评,让谭永强害惨了!
“你们全部人都同意了?”
“都同意了,我们开小会商量过了,都想调过来,怎么样,小谭队长,你想想办法,把我们都调过来吧?我们实在不想回十连队了,都想跟着你干!”
谭小絮做出一副深思熟虑、事情不太好办的样子:
“行,我想想办法吧。”
“那你可一定要好好想啊,哥们儿几个的前途,全靠你了。”
“好,我尽量。”
谭小絮讳莫如深。
等李大茂一走,谭小絮忍不住眉开眼笑,真是想睡觉就来了个枕头!
正好她还担心等人都撤了,她这边没人干活,李大茂这就主动找上来了。
虽然吧,李大茂从前在十连队那边确实好惹是生非、打个架啥的,但自从到了十一连队,从来没惹过什么事,干活也不偷懒。
那一帮知青,全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能干的很,要是都要过来,能解决一大半人手问题。
反正小礼堂那一排房子也盖好了,收拾收拾就能住人,可以扩大人口规模了。
不过——既然要挖墙角,一个墙角也是挖,两个墙角也是挖,不如,多挖几个吧。
当初借来的那六个女知青也都挺能干的,干活不输那帮男知青。
所以,谭小絮又找到六个女知青里的头头,一个叫朱红梅的姑娘。
先说了一些客套话,等铺垫的差不多了,才问:
“朱红梅,你们愿不愿意正式调到十一连队来?”
朱红梅眼睛一下子亮了:
“正式调过来,可以吗?”
谭小絮没有把话说的太满:
“你们要是愿意的话,我倒是可以试一试。”
“太好了!我们都愿意到十一连队来!”
女知青们的想法很简单,跟着一个年纪相仿女队长,总比跟着一个糟老头子强。
而且这个新建的连队,朝气蓬勃。
那个十连队,太死气沉沉,太古板了,她们这群城里来的年轻姑娘,还是更喜欢小谭队长的这个连队。
只是她们不像李大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