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终定为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
八旗制度,不仅是军事组织,也涉及行政、生产等诸多方面,这套制度对清之政治、军事、文化产生了深远而不可剥离的影响。
八旗子弟在满清后期逐渐腐化堕落,成为满清祸乱的重要因素之一。
他们依靠祖先的功勋享受特权,有的掌握免死金牌,横行无忌,鱼肉百姓,祸害民间。
满清本是尚武强硬之族,也是马上得天下之族群。八旗子弟却是逐渐丧失了尚武精神以及进取精神,沉迷享乐,成为一帮生于安乐死于安乐的傻逼。
他们手托鸟笼游戈巷道,头扎铁丝辫子须毛翘,不学无术斗蛐蛐儿,进茶馆入酒肆,吃喝嫖赌玩得高,泡烟馆眠青楼,争风吃醋窑子闹,八大胡同常相聚,一帮游手好闲蚊子人。
不仅导致满清军队战斗力下降,国家经济负担加重,更是加剧了满清的衰败灭亡。
八旗子弟中的纨绔子弟,更是滋生贪污腐败之风,没钱花,自然把手伸向国库府衙,自加剧了满清社会的不稳定。对满清的统治造成了严重冲击,加速了其灭亡的步伐。
满清八旗子弟,祸害百姓,至八国联军所率匪兵闯入北京城抢掠,一般普通百姓多是置若罔闻,自关门闭户不去理睬他家王朝事。这是民心向背,丢失了国魂。
为了压制百姓不满,满清发展了流传于世的十大酷刑,加以完善为清朝独有。稳固其封建统治地位。满清十大酷刑,是反人类的,极其残忍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为凌迟,又称千刀万剐,是将受刑者身上的肉,用锋利的小刀,一块块地割下,直至千刀后,使其痛苦地死去。
二为车裂,又称五马分尸,是将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牛或马车上,驱赶着向五个方向拉扯,直至受刑者身体被撕裂。
三为腰斩,即从腰部,将受刑者斩断,使其上半身和下半身分离开来,受刑者往往是一时半会不死,而是于地上痛苦地挣扎而亡。
四是剥皮,将受刑者的皮肤,活活从身体上剥下,完完整整一张人皮让受刑者自见到,其过程极其残忍。
五为俱五刑,是结合多种刑罚,包括割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