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饥荒年代:我重生有挂我怕啥 > 第432 章 狼獾(3/4)
型庞大的棕熊争斗,还会和狡猾的狼抢食,甚至有时候还能猎杀体重是其数倍的驯鹿,简直就是森林中的小霸王。

    而且,狼獾的脚掌宽大多毛,就像穿上了一双特制的雪地靴,能够在雪地中快速奔跑,据说一晚上可以跑40多公里。

    此外,它的嗅觉更是灵敏得惊人,哪怕是在厚厚的积雪之下,也能轻易地嗅到食物的味道。

    狼獾主要分布在寒温带针叶林和冻土草原地带,像东北的大兴安岭、内蒙古和新疆阿尔泰山的丛林中就经常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李有福探入洞内的催眠之力瞬间就笼罩住了这只正爬伏在洞穴之中休息的狼獾的头部。

    原本正在呼呼大睡的狼獾,忽然间就睁开了眼睛,然后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向着其中一个出口慢慢地爬了过去。

    而李有福,其实早就已经悄悄地走到了洞口边上。不过他很聪明,故意站得远远的,而且还站在下风处,这样狼獾就不容易闻到他的气味。

    他的手上还紧紧地抓着一根长长的藤蔓,就等着狼獾上钩呢。

    这狼獾的嗅觉实在是太厉害了,要是站得近了,哪怕它已经被催眠了,也有可能会被惊醒过来。

    非常顺利,当狼獾慢慢地走出洞口,它的前脚刚一踩踏在藤蔓上的时候,只听“嗖”的一声,狼獾就像变魔术一样消失在了洞口,被李有福轻松地收入了空间里面。

    对于这种吃肉的家伙,李有福自然是不会想着去养殖起来的。

    他随即也闪身进入了空间,然后将狼獾弄到自己的面前。

    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伸手搭在狼獾的身上,心中默默意念一动。

    刹那间,狼獾的生命力量就顺着他的右手掌,源源不断地被他吸纳一空。

    接着,他又在狼獾的脖子上弄出一个洞,将它的血液放了出来,并直接把狼獾的血液放倒在水里面,去喂那些鱼儿了。

    这狼獾,他现在却是不需要把它的皮扒下来了,反正他也不缺这些野兽的皮毛。

    将狼獾的尸体收起来之后,李有福便出了空间,继续沿着西南的方向前进。

    一路上,只要遇到那种上百年的大树,他就会走上前去,将它的生命力量吸收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