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7章
双方接下来的谈判,没发生什么意外。
谈判最大的分歧是马老师的团队,让出多少股份的问题。
毕竟,现在的阿里,估值大概在三千多万美元,不到四千万美元。
而林晓却直接投了5亿美元。
按照正常融资来分配股份的话,90以上的股份都要归林晓,马老师团队加起来只能分到不到10。
这就已经不叫融资了,跟直接收购都差不多了,区别是,直接收购的话,马老师等人还能拿到三四千万美元,可融资,他们是一分钱都捞不着。
所以,如果按照这个股份比例,马老师等人宁愿阿里被林晓收购。
马老师的底线是30,不是给林晓30,而是他们创业团队留下30。
虽然30也很少,但马老师算的很清楚。
如果正常融资,想融到5亿美元,至少要经历四次以上的融资,每次融资,都要对股份进行一次稀释,四次融资后,他们能保留下来的股份,大概率是低于30的。
而且,这是建立在阿里发展顺利的情况下,如果中途遇到什么挫折,可能就融不到资金了。
就像之前一样,连续被拒绝了37次!
而现在能一下子就拥有5亿美元,这对阿里来说,是多有利的保障啊,至于钱烧完了怎么办?
全烧完了,当然是林晓去想办法啊,因为林晓才是最大股东,阿里出问题,林晓的损失才是最大的。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胡来,林晓是可以随时换掉他们的。而且,林晓那么有钱,未必在乎这点损失。
具体谈判,林晓没参加。
而最后的谈判结果是,超越投资出资40亿元人民币,这40亿元,在合约签订的三天内,支付2亿,2000年1月15日,支付6亿,2000年9月15日,支付8亿,2001年3月15日,支付12亿,2002年1月15日,支付最后的12亿。
之所以分期,是以为钱太多了,一下子支付给阿里,阿里也只能把钱放在账上,形成浪费,另外就是,避免阿里有钱了,就胡乱花。
融资后,超越投资,占阿里6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