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的婚事就不错,可你又不愿意,嫌弃人家年过四十岁。”
她听着这种话就觉得讽刺,年过四十岁,死了原配夫人的老男人,比她父亲的年纪都要大,她若是嫁过去,马上就做祖母,做外祖母,继子和继女都比她大,这样的婚姻能有什么盼头?
所谓的好亲事,只因那老男人能帮衬一下父亲,提携父亲,那就是好亲事了,完全不顾她的人生。
后来,祖母又说:“比我们家门第低的,若是家底不丰,你嫁过去岂不是要受苦?邓公子家里经商,家底丰厚,你嫁过去就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有什么不好?你就安心待嫁,以后跟邓公子好好过日子,不要任性。”
这话说的倒是好听,别以为她不知道,这门婚事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无区别,她就如同货物一般,被卖给邓家。
父亲收了邓家金钱财帛的好处,邓家娶个世家嫡女回去,还与长兴侯做了连襟,说出去都有面子,这可比娶商贾之家出身的姑娘好多了。
她远嫁扬州,人生地不熟的,就算被欺负了,也没地方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