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人。
想了想,秦墨又从骑兵里面挑选出了两千人,组成了新骑兵团,每个人都要熟练的在马背上开枪。
不仅要熟练开枪,还要快准狠!
如果打完了子弹,要拼杀,插上刺刀,比横刀要长出近一半。
足有一米五。
一寸长,一寸强,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一个熟练的刺刀兵,面对横刀兵,单打独斗的时候,需要两三个人才能压制。
保险起见,他们也配备了横刀,占据上风时,砍杀方便。
训练场里,烟尘蔽日。
秦墨嘴里都泛土腥味了,“这些人战斗力成型了,该拉出去练练了。”
李越这些日子,恢复的也不错,脸上也没有留疤。
他本来就因为天花留了麻子,要是再留疤,都没法见人了。
“憨子,你为什么迟迟不收义安郡?”李越不解。
“义安在岭南道最东,太远了,鞭长莫及知道吗?”秦墨说道。
“你少来,分明就是你留下来给新部队练手的。”李越说道。
“知道你还问!”秦墨进入大营,这天儿又闷又热,都能把人蒸熟咯。
好在高要已经备好了冰镇酸梅汤,一口透心凉。
“小高,给我来碗!”李越冲着高要说了句,旋即问道:“憨子,我能带兵不?”
“你伤好透了?”秦墨骂了句,“万一死义安了怎么办?”
“血痂都快掉完了,真的!”李越说着,撩起了自己的衣服,“新部队让我带,我保证杀的这些叛逆,无路可逃!”
“新部队,就算拴条狗都能打胜仗!”秦墨切了一声,他之所以留着义安郡不打,就是为了给这些叛逆一个缓冲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