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接受。
偏偏以前所有人的脑子仿佛没开窍一般,或者说缺少那根筋,从未想过可以做熟再吃。
吩咐完温婉,清黎又让段家栋三人将玉米棒脱粒。
不多时,三人将剩下的玉米脱好粒,温婉那边的煮玉米也熟了。
掀开锅盖,一股浓郁的玉米香气瞬间席卷整个厨房。
其实煮的时候,已经隐约能嗅到,但是没有现在这般浓郁诱人。
没吃过煮玉米的段家栋几人,深深被这股甜香震惊到了。
这还是他们嫌弃的果子吗?
这个味道也太好闻了!
明明还没吃,却已经感觉被馋到。
清黎没有注意到几个徒弟的震惊,甜玉米和糯玉米,她比较喜欢甜玉米,看准目标后用筷子快准狠戳了一根甜玉米出来。
扒掉半遮半掩的叶子,露出玉米真面目。
甜玉米色泽金黄诱人,散发着浓郁的甜香气息,似能把人肚子里的馋虫勾起来。
等热气散了些,清黎把玉米对半截断,发现还是长,于是又折了一次,自己拿了一小截,不忘朝厨房里几个徒弟招呼:“都尝尝。”
清黎嫌烫手,用筷子戳进玉米芯,举着凑近啃了一口。
咬下去的瞬间,能感受到玉米粒的饱满与紧实。
甜玉米已经有点老,吃起来甜度比嫩玉米稍低一些,但甜得更加醇厚自然。
在口中咀嚼时,有着恰到好处的嚼劲,既不会过硬难以咬动,也不会过软失去口感。
每一颗玉米粒都有饱含着清甜的汁水,在味蕾上绽放出美妙的滋味。
段家栋几人,有的顾不上烫,迫不急待地拿起就啃,有的学着清黎用筷子戳进玉米芯举着吃。
不管如何,头一次吃到玉米的四人被玉米的味道惊艳到了。
“天~!比生啃好吃了至少十倍!”林巧菲为这些年错过的玉米感到扼腕,为什么从来没人想过用水煮一煮?明明只需要用水煮一煮呀!!!
“我觉得不止十倍,一百倍都有了。”田芯月已经完全被玉米的口感征服,内心深处忍不住呜呜哭泣,水煮玉米不比营养液好喝?为什么她没有早点发现!!!
想到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