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读到了高中,我没理由还不如他们不是么,起码把高中读完再说。我的另外一个打算是,我想摆脱庄倾城的控制靠我自己的本事根本不行,我得借助一些别的力量,要么就是时间,要么就是分离,要么就是他人的感情比如路妍——我不是那种干占别人便宜可以心安理得的人,这种的白给我都不要,但是我摆脱不了庄倾城的手段,她可以彻头彻尾拿捏我——我感觉跟她在一起越久,我身体里的血性就越少,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她在润物细无声地剥夺我血液里的躁性——这个东西倒也不是非要不可,但是它不该是被女人拿走的,只有我说不要了它才可以被抛弃,你悄悄给我拿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太聪明了,立马就感觉到你在做什么了,我一定要反抗的。
你发现没有,小说要写一个年代,结果写到现在连一年都没过去因为,这个是基调,我在这个时期遇到了一些改变我一生的人,所以需要着重写一下,无关紧要的东西我当然会跳过去,但是这个事就这么寸,很多东西都是那时候发生的我有什么办法。其实现在想起来也是一种侥幸,因为我开智的时候遇到的人和事大部分都是非常好非常优秀的,所以后面不论遇到多恶心的我都可以接受,真的单纯就是因为人生给我的第一印象太好了,我总相信它是个存在很多、很高美感的家伙,所以后面不管有多失望我都能忍,这是我没有找个高高的楼看看下面没人没车纵身一跳的最大的原因——其实这家伙绝大多数时候是非常冷酷无情的,有点像庄倾城面对的我,你想看它的好脸色,就得给它含住才行
总之,我动了回去读书的心思就马上开始收拾东西,准确地说是收拾和庄倾城的感情,我到现在也是一个很利索的人,早上爬起来想去三亚,晚上已经在三亚沙滩上躺着看美女了,桌子上面还摆着一瓶花露水一瓶风油精和一瓶杀虫剂——以前我总觉得面条那类恶心的人是我一生之敌,其实不是的,蚊子才是我一生之敌。所以我想去哪里,一般马上就可以收拾动身,当然,国外不一样——我出国就那么几次,都是跟团,因为我懒得自己跑手续,而且你别忘了,我说过我沾上英文很容易倒霉,而我唯一能说几句的外语就是英文,所以我还是尽量在国内待着吧,起码我用普通话忽悠人肯定比用英文熟练得多。今时不同往日了,国外有的,咱们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