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这个东西,只有埋葬的人跟你没什么关系才有意思,如果埋葬的是你的亲人,想必你也很难笑得出来,我现在这个岁数,已经有很多朋友同学爹妈开始去世,经常接到电话了——不论是婚礼葬礼,除了几个特别的人我一概不去,这种东西参加得多了容易让我感受到太多的生离死别,对我的生命产生顿挫。
我很佩服古人的智慧,真的,你有没有发现葬礼压根不是安排给死人,而是安排给活人的?无数不知道哪来的亲戚对死去的人表示哀悼,对活着的人表示同情,然后大家凑一凑分子,随意拿点钱攒一顿热热闹闹的酒席,一吃一喝一闹腾,感受一下人间的气息,帮忙把死人安葬,让活人心脏温热起来,把那种无尽的悲哀慢慢埋进往后的漫长的岁月里去,这里面有一种极高超的看破人间因果的气息。生离死别在这种智慧面前就像吃饭噎着或者喝水呛着一样是一种生活的不便,是需要你坦然处理掉的一颗毒瘤,而葬礼就是那场手术,割掉那个瘤子,剩下一个伤疤在以后的岁月里慢慢愈合。我经历过的所有葬礼对我来说都是这种手术,而我这个人心软,见不得血呼啦擦的场面,所以一直不太喜欢参加这种场合——在我的概念里,这个瘤子长在我身上我甚至可以自己割,所以我也不想为别人出这种力。在我家,我爷爷那一辈的老人等他谢世以后就轮到我爹那一辈了,我说句不好听的,谁走在前面还不一定,所以我也没必要那么着急去练习这种割瘤子的技术,也就没必要总是参加这类场合——婚礼我都不去,不用说葬礼,想让我去端盘子,除非你那里有一个敖登格日乐那么漂亮的蒙族姑娘当然,那又是以后的故事了。
葬礼很快就过去了,我们那边的人都属于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类型,我没记错的话葬礼上见过的素菜不超过四个,一概都是各种各样的大肥肉,葬礼过去第二天我打扫吃剩的那堆肥肉,叫了村里的一堆朋友开了俩桌,喝到晚上十二点多。其他的已经记不清了,唯独有一点,靳军那时候已经沾上了粉,吃饭的时候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酒都不喝一口,最终他憋不住当着米娜就吸溜了俩口,众人都骂他嫌弃他,说他在大众场合搞这种事情非常恶心,我倒觉得没什么,你选择了这种死法,也不避讳,那只要你不为害别人其实都无所谓。吃过了,收拾了桌椅板凳,我拿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