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一段路跳到没水的岸上,就那么湿淋淋地淌着江水走到了渡口,在收费那里搭了一个回海门的车直接回了海门——我应该回启东的,但是实在快要冻死了,能去哪去哪吧,回了海门在一个宾馆里病了四五天,然后返回启东继续工作,顺便把常虹叫来给我煮饭——吕以纯是个废物,不会做饭,想吃点什么还是得叫常虹过来。
常虹嘛,是个逗比,如果你跟她一起出门,她会是一个再端庄不过的富二代,开着大奔,穿着名牌,一举一动叱咤风云,但是如果你把她拘在一个小小的空间跟她单独相处,她就是一个逗比——这货一回家就原形毕露,老是扎着俩个小麻花辫跑来跑去,精力非常旺盛,成天都是在搞一些乱七八糟的玩意——‘查理,你看我这个紫色的脚趾甲油好看吗?’‘查理,麻烦你帮我扎一下头发。’‘查理,他们把我衣服洗坏了,你带我去找他们!’——那时候她车上老是扔着三四套衣服,因为不知道过来启东一次要跟我呆多久,所以拿了换洗衣服,她那些衣服都特别贵,拿去干洗店经常就洗坏了,需要我跟她去找茬——其实她倒不在意那点衣服,她主要是喜欢看我跟人找茬,你懂的,我这人嘴巴特别贱,把别人骂得狗血喷头,敢还嘴上去就是一个嘴巴,那个干洗店老板愁死了,看见常虹过来洗衣服恨不得关了门赶紧溜——我也愿意给她表演这场戏,因为,常虹给我做饭吃!
一般的富二代不怎么做饭,因为这个世界上好吃的东西太多了,他(她)花点钱这辈子都吃不过来,压根不需要自己做。常虹的话,她很小的时候就去英国留学了,被迫无奈自己学了一手厨艺(去英国留学回来还不会做饭的人这辈子废了,别跟他们来往),后面因为要照顾常老板所以又研究了养生餐,她做的饭非常好吃——偏清淡,但是真的非常好吃,起码我不需要吃海产品了。从差点自己把自己折腾死那次回来我就立志好好活着,别人怎么对我我不知道,我自己不能委屈自己,所以每天除了工作我就是在研究怎么能吃点好的——食色性也,色的话,一方面是平台不让说,一方面是我自己不过是个平常人不太猎奇,没啥好讲究的,所以我就每天研究着吃点好的,常虹陪我研究——她每周大概有四天得去厂里,现在她已经慢慢开始接手常老板的工作,每个礼拜有几天都得去厂里干活,剩下的三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