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很痛吧。
可惜了啊,这是不可抗拒因素,跟着我,就只能这样。
走了一个小时,一身的泥巴都被雨水冲刷干净了,倒也省了很多事。
我不是第一次泡在雨水里,但还是留下了阴影,毕竟,上一次那场洪灾里,我的脚被剔了很多烂肉,那种痛苦,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了。
山脚下有个小镇,镇上有旅馆,我第一时间就奔去了。
前台是个老女人,吊着一双三角眼,从头到脚的将我看了一遍后,有些不太乐意的道:“你这也太脏了吧,把我的屋子弄的泥巴渣渣的,打扫起来费劲吧。”
“而且你还带狗了,这里宠物不能进,哪有人狗住在一起的,被别的客人看到,得有多大的损失啊!”
我没理她这些个问题,反而问她房价大约是多少。
她不耐烦的道:“30块钱一天,不供热水。
50一天的,有热水。”
就这……便宜的离谱,这娘们儿但凡收个万,都有资格瞧不起我。
就这点钱真是的……
我随便洒洒水,都够她喝一壶的。
我现在啥也没有了,就只剩下一堆钱陪伴着。
对于钱,我的态度只有一个,该花就花,千万别舍不得,指不定哪天就死了,到时候又带不走,指不定便宜了哪个。
再者,这都是不义之财,从公主坟偷摸来的。
这玩意儿吧,花了还有,不值得心疼。
于是就大气的摸出来500块,砸到中年女人的面前。
“如何?现在你告诉我,我和我的狗,能住进去不?”
那女人大概没有想到,我会这般豪横,给的实在是太多了,都够10个人的房费了,哪有不乐意的。
只几秒钟,对方就已经将房卡递上,示意我随意住。
甚至,就连身份证件都懒得登记,管理松散随意,透着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
我就喜欢这种,特别接地气的地方。
将湿嗒嗒的衣服,都清洗干净晾晒起来,做完了这些,穿上干爽的新衣,我再次找到老板娘,让她帮忙推荐一下兽医人选。
听到恶犬要死了,我这次千里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