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到达万金来家的时候,他已经换好了衣服,随时准备出门。
令符婉没想到的是,这大叔今天打扮得十分正式——他穿了件黑色的长袍马褂,头发也梳得规规矩矩,看起来那就是位精神十足的京爷。
“哟,金叔,这就扮上了?”
秦福一张嘴就差点把万金来脸上的优雅给整崩了,他拍了拍身上莫须有的灰尘,随后丢了个嫌弃的眼神给秦福。
“你知道什么,老京城的人,在正经事上就得这么穿!”
随后他便提起脚边的小皮箱子,率先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秦福见状耸了耸肩,“小符同志,咱也走着!”
上车后万金来的嘴巴也没闲着,顺势便给后座的符婉介绍起他这身穿着来。
老京城人,一生都是要体面的,俗话说的“身命”,便是指他们能把服装当成自己的第二生命。
他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中,出门就得“身命要齐,面目要壮”,要是蓬头垢面地出去,那就是丢人现眼。
说到蓬头垢面,万金来还斜睨了秦福一眼,这话说的是谁,也不用指名道姓了。
长袍马褂是清朝末期演变流传下来的,作为京城人,这也是万金来从小到大,正式场合一贯穿的衣服。长袍马褂网图 当然,前些年形势紧张,他们也不能穿这种衣服,但这几年逐渐放开,大家伙也渐渐又穿了起来。
而且穿着这衣服去拍卖会上主持,也能给拍卖会增加不少神秘的风采。
想想,老京城人往那一站,穿着具有年代气息的长袍马褂,嘴里说着一口流畅的京片儿,台上展示的是各种具有历史气息的奇珍异宝。
这幅场景,光三言两句,就能让符婉瞬间身临其境。
做生意的人自然会说话,一路上万金来都在逗趣。眨眼间的功夫,他们的车子便停在了一处古风味十足的阁楼前。
万金来见到了地方,赶紧提着自己的皮箱子下车,末了还没忘记招呼符婉。
“小符同志,跟我这边走着!”
符婉见状也推门跟了上去。离阁楼越近越能看清它的模样。
眼前的阁楼虽说有些被岁月破坏的痕迹,但也能看出被人维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