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弘益做着暴富的美梦在赌场醉生梦死的时候。
京城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人敲响了登闻鼓。
登闻鼓源于魏晋,有冤抑或急案者可击鼓上闻。
“阙左悬登闻鼓,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奏其表。”
前朝时,登闻鼓悬于朝堂之外,百姓若有穷尽申冤而不得公正审理之事,即可击鼓上闻。
及至大夏朝,虽说也沿用了登闻鼓,但高祖皇帝自认治下吏治清明,百姓当无不可申诉之冤,且前朝时曾发生有人击鼓冤告朝廷命官之事,因此将登闻鼓移到了午门外,并增加了敲登闻鼓的限制——凡击鼓者,笞四十,后准其奏。
也就是说,但凡敲响登闻鼓的人,无论自认有多大的冤情,一旦击鼓,先要鞭笞四十,然后才能诉冤。由通政司受理申诉之事,上达天听,交由皇帝裁决。
因着这“笞四十”的限制,大夏朝的登闻鼓一已经几十年未响过了。
今日午门外,那面蒙着厚尘的登闻鼓,竟然被人敲响了!
“咚!”
“咚!”
“咚!”
鼓声激越,很快引来了百姓围观。
而通政司当值的鼓吏在听闻鼓声响起时,先是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待看到外间围观百姓越来越多,才猛然惊醒!竟是有人敲响了登闻鼓!
有热闹看了!
大热闹!
一时间人潮涌涌。
小吏赶到鼓前一看,见是个身形精瘦,皮肤黝黑的青年。
少年身后地上,瘫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狼狈憔悴的老妇。那老妇面庞浮肿,面色蜡黄,明显是有病在身。
小吏已派人去通政司报信,他自己则一边打量着这母子,一边在心里暗暗盘着,就凭这母子两个,弱的弱病的病,也不知能不能挨过那四十鞭子。
也不知有多大的冤情,非要来敲这登闻鼓。
别到时候冤还没诉成,先丢了性命去!
不多时,通政司来人,细细宣读了规矩,旁边的刽子手手持长鞭,通政司属官对那母子二人道:“大夏律法有言,凡几登闻鼓者,笞四十,后接其诉状。你们既然敲响了登闻鼓,那么,谁来受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