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9,带着全村赶山致富 > 第四十二章 尝过人肉滋味的野牲口,留不得(3/3)
人的完全是两种状态。

    尤其是带枪的人类。

    “你们来之前,那头泡卵子围着屯子绕圈呢,我寻思这畜生怕是想进村,我远远放了一枪,给吓走了。”

    八九百斤的野猪进了村,跟坦克也没多大差别了。

    真在屯子里横冲直撞起来,别说损失能有多大,怕是还得出人命!

    老烟袋特意把赵鸣哥仨拉一边交代,是因为他发现这头野猪精的很,害怕说透了,屯子里的人自乱阵脚,真让那祸害钻进屯子。

    眼下好办了,赵鸣哥仨三个人三条枪,又有三条猎犬当帮手,就是唐大虎说的,那头野猪就是再邪性,一发762子弹钻脑门里,啥都得废!

    “鸣子,你枪法好,记得一定得打眼珠子!”

    老烟袋交代的话是有说头的。

    野猪的头骨十分坚硬,远距离射杀时,很难做到一击必杀,要是能打中眼珠子、耳朵根之类的地方,把握更大一些。

    至于其他部位,以野猪顽强的生命力来说,可以坚持不短的时间。

    八九百斤的泡卵子,一枪干不掉,就存在被反扑的风险。

    赵鸣哥仨加了小心,带着狗朝屯子外搜索。

    五台河的人不认识这小哥仨,有人犯嘀咕,等到老烟袋说年前那头换了彩电的花豹就是赵鸣他们猎的时候,那些人才发出一阵阵惊呼。

    这也算是人的名树的影了。

    “鸣子,咱咋整?”

    “往死里整!”

    别说那头泡卵子就在五台河外面转悠不肯走,就是它逃进林子里,但凡有机会,赵鸣哥仨也得追上弄死它!

    不为旁的,就为这货够凶够大,还吃过人!

    尝过人肉滋味的野牲口,留不得!

    有花妞在,追踪一头不加掩饰的野猪并不难。

    唯一有点影响的是,这头野猪和老烟袋说的一样,一直绕着五台河打转,气味有些杂乱。

    带着主人在雪地里找了一会,花妞确定了方位,朝着冰冻的草甸子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