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几颗十厘米左右的细长子弹放在他面前。
枪械室里,子弹和枪是分开存放的,她只找到了这几颗338。
“咱俩现在就回居月关,拿鞑子开练。”
叶凌霄闻声紧张起来道:“鞑子来了?”
鹿小安点点头说:“嗯,不过不是大军,鬼鬼祟祟的不知道来做什么的,在距离居月关五十里的地方,躲着,被斥候发现了。”
“盆盆告诉我的。”
“谢成他们显然是没打算正面处理,所以正好借这个机会帮你训练啊!”
叶凌霄想到白天那打枪的男孩儿,虽然拆枪他可以做到完全模仿,可枪法这东西,绝对不是靠模仿就能成的。
“但我没什么枪法。”
“好枪法是练出来的,走吧!”
鹿小安和叶凌霄回了居月关,在基地他们穿得都是短衣短裤,回来必然得保暖。
鹿小安穿了一套叶凌霄的作战服,实在是有点巨大,还裹了两件大氅。
没有惊动谢成他们,俩人只是去马厩找了两匹马,暗中出城。
按着斥候的消息,那些鞑子缩在山谷尽头的一处山洼里。
若是从山谷直接出去,必然被他们发现,所以叶凌霄选择将马拴在比较隐蔽的地方,带着鹿小安爬到山谷顶上,向下观察。
“之前你送来的那两面镜子,烧鞑子营地时,就在这里。”叶凌霄指了指。
鹿小安缩在大氅里,就露两个眼睛道:“啊,当时我要是在场就好了。”
爬上山谷顶,还有一段几乎没有路的险坡,叶凌霄一手拎着枪盒,一手将鹿小安扛起,直接跃步跳了过去。
这都不是对自己体重自信的问题了,是惊讶。
“你单兵素质真是太强大了。”鹿小安说。
就叶凌霄这身体素质,别说是在古代,就是放在现代,横竖也能在特种兵比赛中拿个奖回来。
关键是白天他被那刑讯仪折磨了一番,还能这么生龙活虎的。
身体好,是真好。
叶凌霄找了一处避风的地方,把自己的大氅也解下来披在鹿小安身上,开始组枪。
要不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