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卫生部门调查之后做最终裁定吧。
对于大家讨论有高明医术民的间医生,在没有执业执照的情况下救人,到底行不行、可不可以事急从权这个问题,我觉得大家的良心都有一杆称。我无法代表所有人,我的说法只能代表我的观点,而我个人是支持的,总不能看着病人不去救,然后去申请行医资格,等待批准之后再救吧,我们又没有时间停止的异能,行医资格批准下来病人脚筒骨都能敲鼓了吧?
至于王拔丹教授你的观点,说没有行医资格证,就算把人救活了也触犯了法律,要接受法律制裁的观点,我是不认同的。律法制定本来就是为了保护人民,如果不适合就应该考虑更改,而不是为了遵守法律而漠视生命,这不是本末倒置吗。我个人认为急救情况不算行医,更谈不上无证行医,平常情况医治病患只要是把人治好了就算无证行医也不应该被追究责任,就算封建社会的古代都还有法外特赦呢,我们文明社会竟然要因为法律看着伤者死掉吗?”
王拔丹教授:“我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只是为了维护法律是的权威,我认为就应该以法律为准,保证法律的权威;就算某一条法律已经不合适了,但是在没有修改之前就应该严格遵守它”。
李富贵问到:“为了保证法律的权威就看着伤者不救吗?王拔丹教授,我想用你来做一个假设,并不是人身攻击,不知道是否可以?”
王拔丹教授很有风度的说到:“我说过只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并不针对任何人。你可以假设,我不生气”。
李富贵:“那好,假设王拔丹教授你现在得了肝癌晚期,目前全世界都无法有效治疗,就算西医最发达的美国,也最多只能延长一两年寿命。因为中医手段特别难学,药物又特别珍贵稀少的原因,现在全世界唯一确定能救治你的只有我了,且不说费用特别高的问题,关键是没有行医资格,而等到2010年我有行医资格的时候就算你人还在,也因为拖延太久无法救治了;你认为我是应该本着治病救人原则去救你呢,还是应该遵守相关法律眼看你不治身亡?”
王拔丹教授风度依然:“我认为法律是公平的,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坚持我的理想,不能因为我个人的生命放弃我的坚持;出现你假设的情况,我唯一应该做的以及唯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