釉质的光泽。
陈默知有重要的事不能送她,昨晚就把车子留下,何苗陪她一起到了民政局。
她是卡着点儿到的,刚停下车子就看到了周观尘的车,即便下着雨车窗也开着,露出一只冷白修长的手。
一阵风吹来,他指间的烟被吹得扭曲凌乱,连往事都成了灰。
姜芫没有跟他打招呼,撑开伞准备先进去,错身而过的时候,听到车里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习惯使然,她下意识地回头想要问问他怎么了,可刚张开嘴,又想起他们是来离婚的。
算了,他反正有白抒情心疼,跟自己没什么关系。
她和何苗都算是病号,走得很慢,很快身后就传来脚步声,高大的男人超越了她们,先走了进去。
接下来的过程就很简单,签了几个字后上交结婚证,然后换了暗红色的离婚证。
一段三年的婚姻,就这么暗淡收场。
姜芫站起身,看到男人还在那儿坐着,耳朵脖子都洇着薄红,刚才她靠近他时,能感觉到他身体上的热气。
他应该是在发烧。
但这跟她没什么关系。
拉住苗苗的左手,她小声说:“我们走吧。”
苗苗看了眼还在座位上的周观尘,眼眸里迸发出些许的恨意。
坏男人,最好病死。
周观尘撑着椅背站起来,手捂着唇,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昨晚他没回家,在墓地淋了一夜的雨。
今天早上洗了一个澡后,就高热不退,嗓子和头都疼得厉害。
不过这对他没什么,10岁那年,他曾经被高压水枪喷了足足6个小时,高烧40度,但没有人送他去医院,反而把他跟三天没吃饭的藏獒关在一起。
他很清楚记得那东西嘴里的腥臭味,还有舌头上的倒刺舔过皮肤的粘腻感。
在所有人以为他会被那东西撕得粉碎,他用一块尖锐的玻璃片杀了它,血溅入他的眼睛里,猩红一片。
后来,他杀了更厉害的动物,甚至……人。
他就是这样一个脏污不堪满手鲜血的怪物,所以一切美好都不配拥有。
甚至连刚才在纸上签下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