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一个“大侠”,朱开忠早就找不着北了,思索片刻,他斟酌道:“黄少侠,此地距离府城不过两千余里,咱们不如喝一杯水酒,花费不了多少的时间,莫要辜负了他们的好意。”
行吧。
一杯水酒而已,用不了多长的时间。
“好!”
“那就多谢诸位款待了!”
“多谢黄少侠和朱大侠赏脸,我等荣幸之至!”
数息之后,黄风将狼妖的尸体收入储物袋之后,朱开忠将狼精的尸体收起来,剩下普通的野狼都留给了白云寨的人。
普通野狼肉质很柴,口味不太好。不过总比挨饿强多了吧,毕竟也是肉食,十分顶饿。
白云寨是个大寨子,高大的城墙围绕周边,足足有七八丈之高,只是难以挡住狼精和狼妖,只能挡住普通野兽。
孙长望是白云寨的寨主,他的实力和威望都是首屈一指,只有他当寨主,白云寨的人才心服口服。
此时。
白云寨之中已经办起了酒席,本来是喝一杯水酒,简简单单,潦草结束。
只是盛情难却,白云寨的人想方设法地拖住两人。特别是黄风,他们算是看出来了,黄风才是主心骨,只要稳住了他,朱开忠没有二话。
一场酒席,推杯换盏。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深夜。
喝酒需要气氛,气氛起来之后,不知不觉中就喝多了,心中也没有数了。
此时屋外大雪纷飞,众人早已散去。只有孙长望和他的儿子在陪酒,还有他的孙女在一旁添酒。
这些人真是能喝啊!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竟然还没有喝醉。
“哈哈……”
“两位大侠真是海量,老朽不行了。”
“老孙头,你这就不行了?不要赖酒,咱们接着喝。”
“我哪能比得上两位大侠,你们看我儿子已经喝得迷迷糊糊了。”
“爹,别瞎说,我还能喝!我是喝不醉的,两位大侠,咱们继续喝!”
听到这句话,孙长望酒醒了大半,他瞥了一眼正在旁边倒酒的孙女,他的孙女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黄风。
不好!
差点把这件事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