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嘿嘿一笑:“都是江兄弟的功劳,我只是个跑腿的。”
尉迟敬德点了点头,对江枫的敬佩之情更深了几分。
这下,他可对新军的军服眼热起来,越看,越觉得程咬金身上这身花花绿绿的衣裳比自己的一身铁皮高档多了:“老程啊,你这身衣裳看得让人羡慕啊!你怎么想的,上阵不穿盔甲,穿这一身布料,能挡住箭矢吗?”
“哈哈!黑炭头,这你就不懂了吧!江兄弟已经说了,以后啊,咱们当将军的,就不用再上阵杀敌啦,咱们只需要在阵后看看,指挥一下就可以啦,还要穿什么盔甲!”程咬金牛皮哄哄地解释道。
“啥?以后不用咱们上阵厮杀啦?那我的铁鞭岂不是无用啦?”尉迟敬德不解道。
“你没看见,我这次来,都没带我的大斧头,没用啦!真要再上阵,我也会拿上一支自动步枪,那玩意,白步之外,可以洞穿两层光明铠再要了人命,有了它,谁还跟李厮杀呀!”程咬金第一次耐心地讲道理。
“合着你的意思,咱们以后得武器,都可以改成那个什么什么自动什么枪啦?”尉迟敬德还有点不敢相信呢。
“可不是吗!你是没玩过,等你试了就知道那玩意有多厉害了,任你武功再高,几枪过去,准保一命呜呼!”程咬金撇着嘴道。
这下子,尉迟敬德哪里还忍得住,酒都没兴趣喝了, 拉着程咬金来到城主府的后花园,找了棵大树,“乒乒乓乓”地射击起来。
果然,枪这玩意,那是越玩越上头。
一通体验之后,尉迟敬德立刻脱下了战甲,换上了程咬金带来的中将军服,至于他那一对铁鞭,也扔到了箱底,问程咬金要了一支ak47,枪不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