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那家的青菜是真的好吃,水灵灵的。今早上还有客人问我,白菜是哪里买的,这么清甜。”
毛若兰心里还是觉得怄气,怎么也舒坦不了,“再不济,我们回家自己种也可以啊。”
“那不成,我们回老家种田了,谁来开店?”棠为民一听就不赞同了,“再说了,我们不是已经决定好在要南城生活了吗?”
毛若兰噎住了,良久都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而且溪溪的主意,我觉得挺有道理的,以后谁看中了他们家的蔬菜,谁也买不着,只能是来我们家吃,不好吗?”棠为民安抚着毛若兰,“如果不成的话,回头我们跟溪溪说一声,让二弟他们帮忙种田?”
棠为民原本没有想过的,如今一想,这个活儿,便宜外人,倒不如便宜自家人。
“不行!”然而毛若兰听来,坚决反对,“让他们种田,还不如让棠溪找的那一家人来。”
毛若兰一想到二叔的一家子,跟吸血虫没有什么两样,指不定要的更多,还不如直接租用别人的田。
起码还不会因为亲戚的情分在,不好说话,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两者一对比后,毛若兰心里也就缓了那么一下下。
“行了,别想那么多了,都已经决定了,再想也没有用。”棠为民也起来,“后院还有很多碗筷没洗,不能让小辉一个人洗完。”
“我进去洗碗筷,你留在这里看店。”
过了早上那一会儿,店里空了不少,要等到中午才会陆陆续续有人进来。
毛若兰心不在焉地应了,坐回到收银台前,看着街道外面人来人往,不知道想些什么。
——后院的厨房内。
棠溪买了一对猪手和猪脚,猪肉还是从老荣那边买来的,价格实惠,也是新鲜。
看着光洁的猪手猪脚,棠溪不得不感慨一下,“幸好没有用火烧过。”
不然上面的猪毛更加难清理了。
猪蹄子上面的猪毛不好清理,寻常人家都是直接用火烧一下,这就算了。但是棠溪不喜欢,要一根根地拔/出/来,这样才不会影响口感。
就是有点费时间。
但食物,吃得是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