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鸡打了一份河粉,正准备返身回屋,却敏锐的觉察到街面上出现了异常。

    有一名戴着墨镜的年轻人,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吹鸡哥,别来无恙啊!大d哥托我向你代声好,并嘱咐我,拿回保管在你这里的东西。”

    被人叫破了行藏,吹鸡的脸一下就变了。

    吹鸡就是不想沾惹太多社团的事,所以才躲到了羊城。没成想,该来的还是来了。

    下意识的,吹鸡手中的河粉直接向着林易砸来,而他本人,则向相反的方向撒腿就跑。

    真别说,混古惑仔的,身体素质就是好。

    吹鸡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可跑起步来,却仍旧不逊于小年轻。

    然而,林易却也不是普通人,比普通人多出了40的敏捷可不是白给的。

    看着迎面而来的河粉,林易并没有闪避,而是反手一个转身,河粉已经牢牢的抓在了他的手中。

    端着盒子吃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吹鸡在前面跑,后面的林易时不时的吃一口手中的河粉,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

    一边跑,还不忘一边调侃道:“吹鸡哥,你这河粉味道不错,就是没点饮料,起来有点干。”

    终于,在一个死胡同中,吹鸡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

    “吹鸡哥,怎么不跑了?我还没有热身呢。”林易调侃道。

    吹鸡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你,你来晚了,龙头棍不在我的身上。邓伯的人,已经把龙头棍拿走了。”

    然而,林易却根本不为所动。

    “吹鸡哥,别耍我了,我很快的。其他人,哪有我快啊。”

    林易说着,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吹鸡。

    “你,你别乱来,我,我毕竟是,”

    “吹鸡哥,就算把你埋在这里,也没人知道的。龙头棍,我可以慢慢的寻找。反正,我不着急的。”

    林易一边说着,一边从身后取出一柄闪着寒光的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