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啊?
要是能跟姜颜住在一起,每天吃她做的饭,让她住四合院,开小轿车也可以啊!
姜颜把做好的鸡爪倒进盆里,盖上木盖,放入冰箱,腌制两个小时,会更软糯劲道,酸辣好吃。
陆厉将拌好的红油米皮递给姜颜,第二碗是许知夏的。
许知夏原本是吃不了辣的,两口下去,那麻辣就跟在舌尖跳舞一样,让她不由得胃口大开,嘴都辣肿了,还在埋头大吃特吃。
香,实在是太香了,苗秀英给她倒了杯温水,提醒:“吃慢点,锅里还有呢,你留着肚子吃鸡爪跟捞汁海鲜,就怕你胃受不了,拉肚子。”
许知夏被辣的嘶哈嘶哈的,“干妈,这也太好吃了,等鸡爪跟海鲜腌制好,我都消化完了。”
她吃了一大碗,还觉得意犹未尽,陆厉又给她拌了一碗。
姜颜也吃得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对陆厉的夸赞,那是草稿都不用打的,张口就来。
“小厉,你这手艺绝了,做的太好吃了,简直是舌尖上的盛宴,让人回味无穷啊!”
陆厉听得心花怒放的,却还在谦虚:“嫂子,你别夸了,再夸我就上天了,你喜欢吃,那是我的荣幸。
我先拌碗给我姐姐送去,她怀孕后,就喜欢吃辣的,人说酸儿辣女的,要生个跟她一样的缩小版。
以后我跟她,捧在手心里疼,小子,不好管,还是女儿好,香香软软的。”
陆厉打心眼儿里想要个女儿,万一要是个儿子,也将就吧。
只要是宋景甜给他生的,他都喜欢。
姜颜看他忙的跟个陀螺一样,拌好后,就跟一道风似的刮了出去。
“瞧见没有,知夏,以后宋景风,就按照这标准来培养,知道方向了吧?不用我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