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老天爷是厚爱他的。
让他穿越,就是为了给他机会证道,向那些自认为智商超群的臭科研人员证明,他即使是助手,也是脑瓜子顶呱呱的助手。
但当他想证道时,就被谢临那个臭王八一脚给踹回了他原来的世界。
好在他也不亏,把谢王八一起拽走了。
只不过途中挣扎被迫分开了,也导致回去的时间点比穿去的时间点足足提前了二十年。
再次相遇时,发现谢王八胎穿时居然失忆了。
果然只有他才是被老天眷顾的。
他带着记忆,自然而然就潜到了周诗的身边,又一次当助手,他已经心无波澜。
他暗自研发各种各样激发人类潜能的药物,甚至是毒素,为了就是一朝拿下周诗。
然后他如愿绑走周诗,买一送一,连带保护她的亲哥周稠。
可惜当时他人手不够,只得引走谢王八,否则他就有三个实验体了,一个绝无仅有的聪明蛋,两个体质超然的兵王,想想都刺激。
他仗着老天的厚爱,肆无忌惮的挥霍自己的脑细胞,各种药物用在兄妹俩身上。
让他气的是,他明明那么聪明,明明是天选之子,竟然失败了。
失败了。
两个完美的实验体,竟然成了两具行尸走肉。
这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他努力半生,到头来居然全部打水漂。
最后的最后,两条尸竟然敢反咬他这个主人。
在他以为自己要尸化时,惊喜再次降临,他不仅没尸化,反而觉醒了异能,还是最稀罕的三系。
自从穿了一个来回,他时刻都警惕着老天再带他跑,所以一觉醒空间,就把整套科研器材及一应药品都搬了进去。
果然如他所想,在他准备对小傻尸再次动手时,他真的又穿了。
他怀疑这两个时空是不是有什么穿梭纽带,但这回老天爷没再给他反馈任何资讯,导致他现在才知道这一世的周诗跟之前有差异。
时间节点不一样,事件走向的轨迹也不一样。
与其说是周诗回到了第一世,不如说是第三世。
就像是冥冥中有一只大手在暗箱操作,让傻